河南省图书馆爱心伞管理规定
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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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读者雨天阅读,自8月15日起,河南省图书馆将为读者提供“爱心伞”免费借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爱心雨伞”安放在主楼与少儿阅读中心指定区域,并配备专门的雨伞架,
二、“爱心雨伞”有专属LOGO,每人每次限借一把;
三、读者到指定窗口办理雨伞租借手续,须持本人相关证件(借书证或身份证)并在相应登记本中填好资料;
四、读者自觉保护爱心伞,并及时在三天内及时归还,爱心伞归图书馆所有,如有捡获,及时归还;
五、制作“爱心雨伞”温馨提示牌悬挂于墙上,提示大家使用规则;
六、读者自觉爱护爱心伞避免损坏,使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拆改或移作它用。如属人为损坏或丢失,应酌情照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