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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古籍保护工作简报第10期


发布:2011-07-20   作者:   查看: 4265

 

 

河南省古籍保护工作

 

 

   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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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古籍保护中心                   2010930

 

崔为工副厅长再次带队赴洛阳、三门峡等地

督导古籍保护工作

   

    2010914-17日,河南省文化厅崔为工副厅长、社文处底鲜平副处长再次带领省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和省图书馆古籍部的工作人员,分赴偃师、新安、洛阳、渑池、三门峡、灵宝等地,对古籍保护工作进行督导。

通过实地查看,督导组对洛阳的古籍保护工作表示了肯定,认为不但洛阳市的古籍保护工作迅速有效、扎实认真,其所下辖的偃师市、新安县图书馆的古籍保护工作也有可圈可点之处。

偃师市制定下发了《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偃政办[2010]65号),建立了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新局、文物局等部门组成的市古籍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全市古籍保护工作会议,组建了古籍普查专家委员会,还利用报纸和电视游走字幕等多种形式对古籍保护和古籍普查工作进行宣传。除了市图书馆收藏的古籍之外,还对其他单位以及各乡(镇)、区的古籍收藏进行了普查摸底,已普查到古籍2101130册。一位退休教师将家里存放的民国5年的《纲鉴易知录》16册捐赠给市图书馆保存。偃师市图书馆也在改善现有古籍保管条件、对古籍进行编目整理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新安县按照省、市关于古籍普查的有关规定,积极行动,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工作。201079日,新安县召开了古籍保护工作会议,传达了《关于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新安县古籍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新安县古籍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传达了全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县古籍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新安县图书馆按照文件精神,立即行动,增添了普查设备,并积极向社会宣传了有关古籍保护政策、普查工作的意义、古籍保护知识等,通过举办珍贵古籍展览等多种形式宣传古籍保护的重要性。目前,新安县馆正在积极申请加挂“新安县古籍保护中心”牌,并对新安县各单位的古籍进行统计。

督导组看到,新安县图书馆不但为古籍辟出专门的库房兼陈列室,还将原来存放古籍的铁皮柜全部更换成了木制柜,还添置了专门的古籍展柜,将部分馆藏珍品进行陈列展示。就该县古籍普查保护工作,崔厅长指出,民间和宗教寺院的古籍收藏情况不清,可以借助电视游走字幕等形式进行宣传,说明对民间个人收藏的古籍进行普查登记,其所有权不会改变,如有需要,个人可以采取请图书馆代为保管或托管的形式,来对古籍进行更好地保管和保护。

督导组还到洛阳市文物工作队和洛阳师院图书馆进行了情况了解和工作督导。洛阳文物工作队收藏有古籍1万多册,其中的《少微通鉴节要》一书,为明正德九年司礼监刻本,根据《古籍定级标准》,定为二级古籍,可以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而洛阳师院图书馆收藏的数百方历代墓志铭和丰富的拓片文献,则使其馆藏文献特色突出。

督导组随后又到了三门峡市,听取了有关古籍保护工作的汇报。三门峡市已建立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市编办已批复同意市馆为三门峡市古籍保护中心。三门峡市的古籍收藏主要集中在渑池、卢氏、陕县和灵宝等地。在渑池县馆,专家对其收藏的《朱阳书院志》等河南地方文献表示了关注,并给工作人员指出了对现有古籍进行整理的方式方法。崔为工副厅长就县图书馆的古籍保护和保存状况与当地领导进行了沟通,他们当即表示要为图书馆拨付专款,用于改善古籍的保管条件。在灵宝市文管所,督导组看到了其所收藏的1万多册古籍,管理人员按照文物的要求,去年已开始对古籍进行登记,古籍的保存状况比较好,督导组人员看到了明崇祯间毛氏汲古阁刻的《十七史》等古籍。

崔为工副厅长指出,三门峡图书馆的古籍保护工作应加快进度,加强协调工作,各古籍收藏单位应根据要求配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相关设备,对古籍进行普查登记、拍照书影等,将成果上传给省古籍保护中心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

督导组所到之处的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一致反映,厅领导带队到基层察看调研古籍普查和保护工作,体现省文化厅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对基层古籍收藏单位的具体工作给予了非常实用的帮助指导,对全省古籍普查保护工作,是一次有力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