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古籍保护工作简报第3期(总第4期)
发布:2011-07-21 作者: 查看: 3311
古 籍 保护 工 作
简 报
河南省古籍保护中心编 2010年第3期(总第4期)2010.5
本 期 要 目
★ 河南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 河南省文化厅副厅长崔为工在全省古籍保护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河南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古籍普查和保护工作。社文处翦辉处长介绍了河南省古籍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对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省图书馆王爱功馆长就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涉及到的有关具体问题做了详细说明并提出了要求;省古籍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李景文从专家的角度对做好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并代表专家委员会承诺为做好古籍保护工件建言献策,尽职尽责;省教育厅孔处长介绍了全省高校古籍保护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此次会议上,为了做好古籍保护工作,将工作落到实处,由省文化厅副厅长崔为工同志代表省文化厅与各省辖市文化局签订古籍保护工作年度责任目标书。
最后崔厅长就如何做好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级文化部门要充分认识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古籍保护工作是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文化工程,必须提上各级文化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三是要科学规范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四是各级文化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尽快建立古籍保护工作机制,迅速成立古籍保护中心和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开展人员培训,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资金、有规划,全面推进河南省古籍保护工作。
在全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河南省文化厅副厅长 崔为工
我就如何做好全省古籍保护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我省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古代文献典籍遗存丰富。这些古籍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想象力、创造力,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一脉相承的历史见证。古籍具有不可再生性,由于年代久远,许多古籍难以保存,传承至今的珍本孤本,尤显珍贵。对这些古籍进行妥善保护、开发和利用,是我们党和政府的重要历史责任。我们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古籍保护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阶段,综合国力明显提高,文化建设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我省又提出了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目标,加强古籍保护工作具备了很好的时机和社会基础。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意见》的要求,做好古籍保护工作,抢救和保护中华古籍,系统研究、挖掘、整理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不断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优秀的思想资源,为我省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
二、古籍保护工作是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文化工程,必须摆上各级文化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
古籍保护工作是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文化工程,保护珍贵的中华古籍,是我们文化工作者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全面开展古籍保护,实施我省古籍保护计划,是各级文化部门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
各级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办文件精神,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共同开创古籍保护工作的新局面。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推动把古籍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努力将古籍保护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尽快建立古籍保护工作机制,迅速成立古籍保护中心和古籍保护专家委员会,积极开展人员培训。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古籍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资金、有规划、有组织。要大力宣传保护古籍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全社会保护古籍的观念和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古籍保护工作,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支持古籍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规范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古籍保护工作,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重要文化工程,涉及范围之广,任务量之大是前所未有的。我们这次古籍普查范围是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图书馆,文物博物、民族宗教、医疗卫生等单位及民间收藏的古籍。普查对象是汉文和各少数民族文字的古籍。普查的主要内容是古籍基本情况、古籍破损情况和古籍保存状况等。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由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统一领导、组织规划,省文化厅负责组织实施。省古籍保护中心(设在省图书馆),负责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和人员培训工作,汇总古籍普查成果,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报送古籍普查报表;教育、民族宗教、文物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系统古籍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并将普查数据汇总后报省古籍保护中心。各收藏单位收藏、保管的古籍(包括民间收藏)所有权不变,其中珍贵古籍文献需要整理、出版、修复的实行申报制,由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规划、落实。
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编制《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并命名“河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对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收藏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保护措施,切实做好保护工作。集中资金,改善古籍保管条件,有计划地对破损古籍进行修复,重点抓好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的濒危古籍的修复工作。要按照古籍数字化标准,规范古籍数字化工作,建立古籍综合信息资源数据库。普查工作完成后,还要加强古籍的出版、研究、利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古籍资源,发挥古籍应有的作用。
四、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形成推动古籍保护工作的合力。各部门的支持与参与是古籍保护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发改委、教育、科技、民族宗教、财政、新闻出版、文物等部门就积极支持古籍保护工作。各级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联系协调的作用,积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古籍保护工作。这次会后,各市文化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抓紧研究,落实措施,努力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古籍保护工作的力度,全面推进古籍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