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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言行的尺度》


发布:2020-11-03   作者:   查看: 2824

讲座时间:1022

讲座主题:义:言行的尺度——中华经典传习之“《论语》解读”系列讲座之第十讲

主讲嘉宾介绍:张怀涛,原中原工学院图书馆馆长,河南省图书馆阅读推广人。

          

讲座内容回顾:

人们说话说得对不对、做事做的妥不妥,需要有一个衡量的办法和标准,那么怎么去衡量呢?孔子用“义”作为评判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道德准则。

在《论语》里,“义”字一共出现了24次,不可谓不多。在我们中国,“义”体现的本质还是“仁爱”精神,“仁”是孔子眼中,也是儒家学说中提炼出来最美好的道德,“义”就是实现这种道德的行为准则。“义”这种道德品质往往和人们倡导的其他道德品质是并举的,那么就出现了很多新的概念,像道义、仁义、礼义、信义、忠义、正义等概念,这样就形成了我们中华传统文化的伦理范畴。

在古人看来,“义”,不仅是一种为人处世的方式,而且是一种理想人格。“义者,宜也”,意指公正的、合理的、应该做的。张教授列举《论语》中多次将义与君子联系起来的名篇,如“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做事以道义为基础,依礼义来实行,用谦逊的语言来表达,用忠诚的态度来完成。在古人眼中,义是规范人们言行的尺度。“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讲公义不计私利,讲大义不计小利,方能称之为义,否则称之为不义。张教授号召大家,按义的标准待人处事,谓之讲义气,或称义士,否则就叫不义气,称作不义之徒。“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人们说话、行事需要有相应的衡量标准,“义”具有主体性和实践性,既要内敛为人们心灵深处播种下文明基因,又要外化为主体行为品格。

一言以蔽之,暨“以义取利,则利义共生也”。

讲座结束后,大家意犹未尽,纷纷找张教授交流看法,张教授耐心为大家一一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