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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第三次网络培训的通知——合唱作品的摄制


发布:2011-07-07   作者:   查看: 8576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培训工作负责人:

为了支持各地开展好“颂歌献给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迎接建党90周年群众歌咏活动”,提高大家摄制合唱作品的工作技能,我们邀请了原中央音乐学院首席摄像师老师为大家讲授《合唱作品的摄制》,有关安排如下:

一、学习途径及时间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途径及时间学习:

(一)收看广播

途径:观看工程网站网络电视”“实用讲座”栏目播放的课件。

时间:331日(周四)14001515

(二)点播课件

途径:点播存放在工程网站“数字学习港”的“培训课件”栏目里的课件学习。

时间:41日(周五)至48日(周五)。

(三)下载使用

途径:可从政务外网下载,通过本地远程培训环境播放。

下载时间:41日(周五)。

二、学习对象

文化共享工程分支中心相关人员。

三、信息反馈

请省级分中心于415前通过文化共享工程网站“数字学习港”提交参加培训人次、学员留言和现场照片。留言一般不超过200/人。

四、管理中心联系人

徐小芳:010-88003051     亮:010-88003039

  平:010-88003039     洋:010-88003052

邮件地址:peixun@ndcnc.gov.cn

特此通知。

 

 

 

 

 

培训指导处

                        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