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第三次网络培训的通知——合唱作品的摄制
发布:2011-07-07 作者: 查看: 8576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培训工作负责人:
为了支持各地开展好“颂歌献给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迎接建党90周年群众歌咏活动”,提高大家摄制合唱作品的工作技能,我们邀请了原中央音乐学院首席摄像师于浛老师为大家讲授《合唱作品的摄制》,有关安排如下:
一、学习途径及时间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途径及时间学习:
(一)收看广播
途径:观看工程网站“网络电视”的“实用讲座”栏目播放的课件。
时间:3月31日(周四)14∶00—15∶15
(二)点播课件
途径:点播存放在工程网站“数字学习港”的“培训课件”栏目里的课件学习。
时间:4月1日(周五)至4月8日(周五)。
(三)下载使用
途径:可从政务外网下载,通过本地远程培训环境播放。
下载时间:4月1日(周五)。
二、学习对象
文化共享工程分支中心相关人员。
三、信息反馈
请省级分中心于4月15日前通过文化共享工程网站“数字学习港”提交参加培训人次、学员留言和现场照片。留言一般不超过200字/人。
四、管理中心联系人
徐小芳:010-88003051 薄 亮:010-88003039
刘 平:010-88003039 于 洋:010-88003052
邮件地址:peixun@ndcnc.gov.cn
特此通知。
培训指导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