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阳光少年热爱党”少年动漫设计制作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2011-07-06 作者: 查看: 4989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二五”规划起步之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采用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动漫形式讴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奋斗历程,追寻革命先辈光辉足迹,颂扬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培养少年儿童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创新意识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推动工程“十二五”期间更好地服务未成年人,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联合中国文化传媒集团、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全国少年儿童“双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等开展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阳光少年热爱党”少年动漫设计制作竞赛活动(方案见附件)。
本次活动是管理中心2011年“阳光少年热爱党”主题系列活动之一,请各省级分中心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本地区各少儿支中心和协作单位,因地制宜开展活动,以推动文化共享工程为未成年人服务的深入进行。
管理中心联系人:
徐小芳 010—88003051 刘 平 010—88003039
薄 亮 010—88003039 于 洋 010—88003052
电子邮箱:peixun@ndcnc.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阳光少年热爱党”少年动漫设计制作竞赛活动方案;
2.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阳光少年热爱党”少年动漫设计制作竞赛活动培训工作方案;
3.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阳光少年热爱党”少年动漫设计制作竞赛参赛作品评分标准;
4.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联络员名单。
二O一一年四月二日
抄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全国少年儿童“双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
附件1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阳光少年热爱党”少年动漫设计制作竞赛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培养少年儿童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全社会的重要责任。为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服务优势,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采用动漫形式传播优秀文化,提高少年儿童使用文化共享工程资源能力,加强思想教育,激发学习美术和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动漫设计的兴趣,培养创新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用其喜闻乐见的形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文化部全国文化资源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联合相关机构开展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阳光少年热爱党”少年动漫设计制作竞赛活动。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中国文化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全国少年儿童“双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
承办单位: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各少儿支中心
三、活动时间
2011年4月至10月
四、活动对象
小学生、初中生
五、活动内容
(一)竞赛部分
1、小学组:
漫画类,包括手绘单幅、短篇故事漫画(不超过12张)四格漫画、涂鸦。
2、初中组:
①漫画类,包括手绘单幅、短篇故事漫画(不超过24张)四格漫画、小型漫画绘本。
②动画类,包括FLASH短片等。
(二)展示部分
COSPLAY、3D动画等。
六、活动进程
4月至8月,活动组织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发布竞赛消息,各承办单位举办相应的免费培训。
9月至10月,由主办单位组织对参赛作品终评。
七、活动培训
各地可通过自办或合作等方式,通过网络授课、集中面授等方式开展培训。具体安排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少儿动漫设计制作竞赛活动培训工作方案》。
八、作品评选
(一)评选方式
评选工作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全国评选的参赛作品发布在文化共享工程网站(www.ndcnc.gov.cn)和国家动漫产业网(www.dongman.gov.cn),用户可登陆网站投票评选。主办单位将根据专家评选和网络投票评选的结果评选出拟获奖作品。拟获奖作品将在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和国家动漫产业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最终确定获奖作品。
(二)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设个人(团队)奖和组织奖,主办单位将颁发证书和奖品。
1、小学漫画组:个人(团队)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最佳创意奖、最佳美术奖、最佳故事奖各1名。
2、初中漫画组:个人(团队)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最佳创意奖、最佳美术奖、最佳故事奖各1名。
3、初中动画组:个人(团队)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最佳创意奖、最佳美术奖、最佳故事奖各1名。
4、组织奖。主办方根据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评选若干组织奖。
九、基本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少年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创作。内容健康向上,故事性、趣味性强,作品风格统一。
(二)参赛作品应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3人)在近一年内创作完成的作品。初中组同一学生可分别参加漫画组、动画组活动。
(三)主办单位将通过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国家动漫产业网等途径长期展示获奖作品。
(四)凡内容涉及侵权、抄袭他人的参赛作品,经主办单位查实后将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并由其自行承担由于作品侵权所引发的全部责任。
(五)各承办单位应采用相应方法检查提交作品人的实际能力。如发现所提交作品非适龄少年儿童本人(含团队)独立完成的作品,将取消选手参赛和作品评选资格。
(六)鉴于此次活动的公益性原则,主办组织单位不收取参赛者任何参赛费用,主办单位也无需向参赛者支付任何报酬。参赛者所提交的参赛作品原件所有权属于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参赛作品不予退回。参赛者同意提交参赛作品,将被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的各项要求。
(七)各活动组织单位应加强联系、认真组织、统筹规划、开展合作,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省级分中心应积极组织协调本地各承办、协办单位,做好本地区参赛作品的收集与评选。
(八)管理中心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2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阳光少年热爱党”少年动漫设计制作竞赛活动培训工作方案
一、培训内容
(一)活动主站
文化共享工程:广泛宣传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意义与作用,介绍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内容,使广大少年了解、认识文化共享工程,掌握使用文化共享工程资源的技能,进一步扩大文化共享工程在少年中的认知面。
国家动漫产业网:系统介绍动漫文化,宣传积极向上的动漫作品。
(二)漫画与动画创作
漫画与动画创作,以及相关软件的使用。
二、培训对象
各承办单位从事少年动漫设计创作培训的师资以及当地小学、初中学生。
三、培训形式
(一)管理中心
通过文化共享工程网站的网络直播平台,对承办单位从事少年动漫培训的师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相应的业务水平。
(二)各省级分中心,各少儿支中心
通过独立举办或与相关机构合作举办免费培训班等,积极开展适龄学生动漫设计制作培训,提高设计、制作动漫作品的能力。
(三)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全国少年儿童“双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
积极宣传此次活动;与承办单位协调沟通,引导、推荐参加培训的适龄学生;推荐符合活动要求的参赛作品。
四、数据提交
少年动漫设计培训工作统计表
|
举办培训单位名称 |
开展培训期数 |
参加培训人数 |
|
|
|
|
|
|
|
|
|
|
|
|
附件3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阳光少年热爱党”少年动漫设计制作竞赛参赛作品评分标准
一、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原创,要求内容健康,不得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抄袭、模仿、复制他人作品。
(一)漫画类
1、以漫画的形式表现完整的故事,或以单幅画面表现明确的主题(包括CG静帧、手绘漫画等)。
2、作品不限色彩(黑白或彩色),参赛者自由选择自己漫画最佳表现力的方法;为了不影响扫描效果,彩稿作品注意不要使用影响扫描质量的涂料。
3、漫画类作品所递交的电子文档为JPG格式,且画面尺寸不低于标准A4尺寸,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二)动画类
1、任何以逐格方式或计算机辅助手段制作的动态影像,符合世界动画协会(ASIFA)关于动画的定义(即动画艺术是以除实拍手段外的多种不同技法创造运动影像)。时长控制在30秒到5分钟左右。
2、动画视频格式与标准:
①视频格式
Wmv、flv、rmvb、mpeg、mpe、mkv、mov、f4v、MP4。
②视频标准
分辨率不低于 640×480
码率不低于512kbps
画面比例4:3
③视频编码格式
●MP4,MKV视频:H.264/AVC(Advance Video Coding)/AVCHD/X264
● RMVB视频:RV40/RealVideo 9
● WMV视频:MV3/WVC1/WMVA/VC-1/Windows Media Video 9
● AVI视频:MPEG-4 Visual/Xvid/Divx,
● MPEG-2视频:通常使用MPEG/MPG/VOB视频格式,
● MPEG-1视频:通常使用MPEG/MPG视频格式
3、动画作品需附创意阐述和剧本。
二、评分标准
|
组别 |
项目 |
基本分值 |
|
漫画组 |
1.创意新颖,题材生动 2.主题鲜明,内容健康 3.作品完整,形象准确 4.构图合理,线条流畅 5.色彩得当,效果丰富 |
20 20 20 20 20 |
|
总 计 |
100分 |
|
|
动画组 |
1.创意新颖,题材生动 2.主题鲜明,内容健康 3.作品完整,形象准确 4.构图合理,线条流畅 5.色彩得当,效果丰富 |
20 20 20 20 20 |
|
合 计 |
100分 |
|
|
1.情景设计有特点 2.形象塑造有个性 3.构图安排有变化 |
专项分值 |
|
|
20 20 10 |
||
|
合 计 |
50分 |
|
|
总 计 |
150分 |
三、参赛作品推荐表
(省、区、市)推荐参赛作品表
(此表需请参赛作品选手和监护人签名)
|
作品名称 |
|
||||||||
|
选手姓名 |
|
出生年月 |
|
性别 |
|
民族 |
|
||
|
身份证号码 |
|
||||||||
|
学校名称 |
|
指导老师 |
|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
监护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
本人已详细阅读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阳光少年热爱党”少年动漫设计制作竞赛活动有关事宜,所提交作品符合竞赛活动要求。 |
|||||||||
|
作品简介/故事梗概 2011年 月 日 |
|||||||||
|
选手签名 |
|
监护人签名 |
|
||||||
附件4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联络员名单
|
序号 |
地 区 |
姓 名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
1 |
北 京 |
王菲菲 |
010-67358115转4311 |
130 2121 6646 |
|
2 |
天 津 |
邹文欣 |
022-23620043 |
136 1213 9197 |
|
3 |
河 北 |
宋建增 |
0311-86662274 |
139 3301 2632 |
|
4 |
山 西 |
张利民 |
0351-4126451 |
152 3408 6839 |
|
5 |
内蒙古 |
巴 日 |
0471-6293174 |
139 4714 9599 |
|
6 |
辽 宁 |
郑 直 |
024-24202696 |
138 8938 2992 |
|
7 |
吉 林 |
严春子 |
0431-85644647 |
138 4402 1069 |
|
8 |
黑龙江 |
王 珊 |
0451-85990574 |
150 4609 7989 |
|
9 |
上 海 |
金晓明 |
021-64455300 |
139 1761 3085 |
|
10 |
江 苏 |
王 兵 |
025-84356015 |
139 5161 9067 |
|
11 |
浙 江 |
詹利华 |
0571-87986529 |
139 5817 8163 |
|
12 |
安 徽 |
侯 勇 |
0551-2881067 |
138 6610 6353 |
|
13 |
福 建 |
陈 顺 |
0591-87507093 |
139 6090 9839 |
|
14 |
江 西 |
潘小芳 |
0791-8513364 |
138 7091 6761 |
|
15 |
山 东 |
孙振东 |
0531-85590719 |
135 1531 3131 |
|
16 |
河 南 |
王海辉 |
0371-67181471 |
136 0764 2010 |
|
17 |
湖 北 |
王锦东 |
027-8876111转808 |
133 2973 1551 |
|
18 |
湖 南 |
黄 浩 |
0731-84174011 |
139 7318 8960 |
|
19 |
广 东 |
张弘昕 |
020-81162772 |
136 4083 9568 |
|
20 |
广西南宁 |
张鹤明 |
0771-5864579 |
130 8671 8271 |
|
21 |
广西桂林 |
谢秋发 |
0773-3844047 |
189 7733 6937 |
|
22 |
海 南 |
冯锦福 |
0898-65231611 |
135 1804 7959 |
|
23 |
重 庆 |
毕 涛 |
023-65210989 |
136 1763 1766 |
|
24 |
四 川 |
陈雪樵 |
028-86667650 |
135 5122 8181 |
|
25 |
贵 州 |
张永环 |
0851-6826638 |
153 0851 8800 |
|
26 |
云 南 |
相国民 |
0871-5376266 |
132 1173 1573 |
|
27 |
西 藏 |
杜磨舟 |
0891-6832993 |
139 8990 8296 |
|
28 |
陕 西 |
杨 倩 |
029-85368042 |
189 9121 8530 |
|
29 |
甘 肃 |
丁 枫 |
0931-8278499 |
130 8875 5939 |
|
30 |
青 海 |
李玉彬 |
0971-4383455 |
158 9708 2504 |
|
31 |
宁 夏 |
蒲 涛 |
0951-5085003 |
189 0958 9995 |
|
32 |
新 疆 |
王曙光 |
0991-3698046 |
133 1991 0664 |
|
33 |
兵 团 |
马 丽 |
0991-2812208 |
139 9913 92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