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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布:2011-07-07   作者:   查看: 4780

 

相关重要文件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年—2010年)

 

 

 

 

 

 

 

 

 

 

20066

 

 

 

 

 

 

 

一、面临的形势

二、发展现状

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

2、总体目标

3、工作原则

四、主要任务

1、建设数字文化资源

2、发展基层服务网络

3、构建先进实用技术体系

4、建设管理与技术骨干队伍

5创新工作机制

6、开展试点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大投入

2、完善机制

3、加强领导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中华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利用覆盖全国的网络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它是新形势下构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及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文化基础工程。

文化共享工程“十一五”规划,主要阐明文化共享工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一五”期间文化共享工程的工作指南,是实施部门、单位履行各自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面临的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文化建设也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文化设施基础较为薄弱,各级文化单位,尤其是基层文化单位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尚有不足。作为政府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文化共享工程对激发各级文化单位的活力,转变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的信息化进程加快,文化信息化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文化信息资源建设也呈现出不平衡的状况,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边远地区和农村面临“信息贫困”的局面,难以获取和利用丰富的优秀数字文化资源。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将开辟一条不受地域、时间限制的崭新的文化传播渠道,将丰富的文化资源以先进的传播方式传输到广大基层群众,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民群众手中,对于打破落后地区信息闭塞的状况,消除“数字鸿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意见>》(厅字[2005]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等文件中,对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建设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共享工程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制定“十一五”时期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是改善城乡基层群众文化服务条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客观需要,是缩小城乡差距,消除数字鸿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客观需要,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二、发展现状

文化共享工程自2002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进展。

——工程建设顺利起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保证了文化共享工程的顺利起步和推进。到2005年底,中央财政共投入1.45亿元,全国各级地方财政配套落实资金超过2.5亿元。

——服务网络基本形成。2005年底,建成了国家中心,32个省级分中心, 1560多个市、县级分中心,2600多个乡镇/街道基层中心和村/社区基层服务点,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有线数字电视等合作建设了一批服务点。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培养了一批从事资源建设、技术维护的专业队伍。

——资源建设初具规模。整合加工了34TB数字资源,建设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题资源库,汇集了全国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研究机构、艺术表演团体等机构的各类优秀文化信息资源,逐步构建起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信息资源库群。视频节目达6440余部,文字总量约46亿字、图片5万多幅。

——技术保障逐步完善。与数字图书馆建设紧密结合,在资源建设、用户服务等方面应用数字图书馆成熟技术和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依托国家现有的骨干通讯网络,搭建了由光缆连接和卫星接发两种网络通道,开通了文化共享工程网站。通过互联网、卫星、镜像、移动存储、光盘复制等多种形式提供服务。

——服务效果初步显现。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和手段,改善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对于满足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别是在缓解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广大农民求富裕、求健康、求文明的需要,抵御腐朽没落文化,培育文明乡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努力扩大优秀文化资源的传播,逐步缩小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上的差距,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总体目标。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农村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以共建共享为基本途径,全面实施文化共享工程,2010年,基本建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使广大基层群众能够普遍享受到数字文化服务。

具体目标是:

——与数字图书馆建设紧密结合,基本建成国内较大规模的分布式文化信息资源库群,数字资源建设总量不少于100TB

——通过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结合,建成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点,实现县县建有分中心、乡乡建有基层中心、5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基层服务点,使基层服务网点成为具有信息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多种功能的文化中心;

——利用先进的数字图书馆技术、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建成文化共享工程技术网络和应用系统。

3、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努力形成政府为主,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的良好局面。

——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加强与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村村通、有线数字电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等国家重点项目,以及科技、农业信息化等相关项目的共建共享,实现优势互补。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分别制定区域发展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本着以点带面,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针,积极建设农村基层服务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集中布点,连片实施,率先建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

——以人为本,强化服务。丰富服务方式,注重服务效果。加强特色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强化服务的针对性,普遍服务与个性服务相结合,努力满足广大群众的多样化文化需求。

——重视版权,依法建设。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中的版权问题,保障文化共享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主要任务

1、建设数字文化资源。通过自建、共建等多种方式,系统整合各类优秀文化资源,建立《全国文化共享工程资源联合目录》。重点整合农村需要的各类资源,精心打造广大农民看得懂、用得上、实用性强的多媒体资源库。

国家中心整合不少于5万种电子图书,提供不少于1万小时文艺演出、知识讲座、实用技术和影视节目等视频作品, 建成40个多媒体数字资源库,数字资源总量不少于20TB

各级分中心整合不少于1万种电子图书,提供不少于1万小时的文艺演出、知识讲座、实用技术和影视节目等视频作品,建设不少于300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媒体数字资源库,数字资源总量不少于80TB

2、发展基层服务网络。以农村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以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文化中心)、校园网、有线电视网为依托,建设遍及城乡的服务网络。加强省、市、县各级分中心对基层服务网点的技术指导与管理,着力提高乡镇和行政村基层网点的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网点建设。

更好地运用卫星传播、互联网站、镜像站、移动硬盘、光盘等手段,提高资源传输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要通过有线数字电视开展服务。市、县级分中心要建设数字阅览室,使之成为辐射城乡的数字图书馆基层服务平台。

建立需求反馈迅速、资源提供及时、群众使用方便的服务机制,实现技术有保障、服务有标准、管理有规范,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各级分中心要建设网上知识导航系统,开展网上咨询与文献提供服务。

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密切合作,实现基层服务点设施设备、数字资源、人力资源的共建共享,共同发展。

3、构建先进实用技术体系。加快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及标准规范体系的建立,依托国家骨干通讯网络及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技术平台,建成文化共享工程的技术支持中心,充分利用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构建技术先进、稳定可靠、覆盖与支持工程服务网络的分布式开放性实用技术体系。

依托国家骨干通讯网络,采用数字图书馆技术和标准规范研究成果,逐步建设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系统网络平台,保障网络平台安全,满足双向互动、按需服务的要求,使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具备提供数字图书馆服务的技术能力。

国家中心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数字化技术及网格技术等基础上,选择成熟、可靠、实用的高新技术,围绕及时获悉需求、按需提供资源的要求,完善文化共享工程整体技术框架。

由国家中心主持,各省级分中心和有条件的市、县级分中心共同参与,共同构建元数据统一管理、对象数据分布建设的技术平台,实现远程支撑个性需求、资源建设网上呈现的功能。

国家中心要依托国家图书馆以及省、市、县级图书馆建设统一、交互式的网络管理平台,实行网络管理,及时了解服务需求,掌握服务状况,进行远程指导,加强技术监管。

国家中心要确立网络及软硬件设备、网站建设、网络传输、技术支持和资源建设等方面的标准规范。通过选用成文适用标准,以及扩展建立专用标准等,逐步建立符合需要的相关技术与数字资源标准规范。各省级分中心要编制适合当地实际的技术手册。

4、建设管理与技术骨干队伍。积极采取培养与引进、自有队伍和社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一支适合文化共享工程建设需要的管理、技术保障和基层服务队伍。

组建一支高水平的资源建设、软件开发、网站维护等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等基层文化单位工作人员在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加快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农村基层服务点工作队伍,使每个基层中心、基层服务点拥有12名考试合格、操作熟练的专业人员。

加强人员培训,通过集中授课、卫星广播、网络互动、光盘教学等方式,五年内完成对省、市、县、乡镇、村约40万人次的专业培训。

5、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国文化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的协调、指导作用,加强全国文化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对工程的领导,调动各级地方政府领导机构的积极性,加强其对各省级中心和基层服务网点的指导管理。

加强资源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性和连续性,逐步建立完善合作互利的共建共享机制。国家中心要积极采用社会建设与自身建设相结合、集中建设与各地分散建设相结合等方式,保证内容的丰富性、专业性和特色化。通过委托加工、公开招标、版权转让等形式开展资源建设。

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依托国家图书馆及省、市、县级图书馆建设统一的全国性工作网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提高国家中心的管理能力,加强对各级服务网点的技术监管,形成有效互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各省级分中心的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乡镇/街道基层中心和村/社区基层服务点的服务与管理制度。

6、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探索建设省、市、县、乡镇、村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网络的多种模式,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文化共享工程工作评估体系,为全面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建成完善的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网络提供经验。

20067月至20076月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开展包括资源建设、服务模式、技术环境、管理方式、人员培训等多方面的实验,总结以多种方式开展基层点建设与服务的经验,包括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共建基层服务点的方式、卫星服务模式、互联网服务模式、移动硬盘/光盘服务模式、广电有线网络系统/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模式。

五、保障措施

1、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规划任务,加大对数字资源和基层服务网点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经费、资源建设经费、网络维护经费、日常运行经费等。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数字资源建设,并对中西部地区的基层服务点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各省文化、财政主管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的投入办法和激励机制。

2、完善机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广电部门要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新闻出版(版权)部门在媒体宣传、出版物资源,科技部、农业部在有关方面对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给予支持。文化共享工程要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基层网点建设、资源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实现共建共享。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本地区、本行业的文化资源建设,采用行政手措施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文化系统文化艺术资源的整合力度。

3、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社区的工作要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将文化共享工程纳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市)、乡镇等相关评比标准,将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情况作为衡量各地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指标。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承担主管责任,加强对各级分中心和基层服务网点的管理。国家中心要切实履行资源建设、管理服务、技术支持的中心职能。有重点地选择一批示范点,加强技术指导与支持,总结经验、推广普及。省级分中心要完善管理机制,承担对本省各级网点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和绩效考核工作。市、县级分中心承担对乡镇基层中心、村基层服务点的管理、资源更新、技术维护、人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职责。乡镇基层中心承担资源服务和对村基层服务点的管理。村基层服务点承担信息服务和需求反馈的任务。

 


文化部关于做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009年度工作的通知

文社图函〔2009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国家图书馆:

2009年是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文化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村级基层服务点建设将实现覆盖90%的目标。按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一五”发展规划》、《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意见》(文社图发[2007]14号)等文件精神,针对目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现就做好2009年度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增强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文化共享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文化创新工程,是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惠民工程,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抓手。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继续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努力使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确保工程“十一五”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用好年度项目资金,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2009年建设任务,实现覆盖90%的规划目标

中央财政已下达2008年度项目资金,各地要在2009年上半年完成建设任务。文化部将与财政部协调,尽快落实并下拨2009年度建设资金。文化共享工程设备购置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统一组织,各地要提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在2009年底前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实现县级支中心和村级基层服务点覆盖90%的目标。

2009年将继续配合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下达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各地要依照《关于加强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教[2008]42号)中关于共享工程设备采购的有关要求,提前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规划,并根据国家中心确定的备选设备参数及详细目录,做好采购工作,确保文化共享工程乡镇基层服务点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配套实施工作组织好、建设好。

落实运行经费是保证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基层服务点开展服务工作的重要条件。各地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将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基层服务点的运行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为督促、检查各地推进工作的力度,2009年年中将组织对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抽查。第四季度将组织文化共享工程督导工作,对本年度及近几年来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进一步做好资源建设工作,提高资源的针对性和质量

2009年,文化共享工程的资源总量要达到90 TB。其中,国家中心达到20TB,各地达到70 TB。得到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中西部省份要按照国家中心下达的资源建设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要加大资源版权解决的力度,特别是随着传输渠道不断拓展,服务模式的不断丰富,对解决资源版权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中心和各省级分中心要依据相关政策,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要进一步加强资源建设的针对性。国家中心和各省级分中心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用户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征集资源、整合资源,不断提高资源对广大基层群众的吸引力,不断增加资源供给量,提高资源质量。要继续加大适农类、少儿类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建设力度。

国家中心要会同各省级分中心,建设文化共享工程资源检索平台,使国家中心资源、各省级分中心资源能够在一个平台上进行检索,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资源的快速、准确查找,提高分布式资源库群的整体服务能力。

四、拓展传输渠道,做好资源传输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资源传输工作,建立健全资源传输机制,确保资源的及时更新和提供服务。国家中心要进一步推进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传输资源的工作,海南、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尽快连通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要积极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县级支中心利用政务外网开展资源传输工作。

各省级分中心要根据工程几年来逐步形成的传输服务模式,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合理选择传输路线,建立省、市(县)、乡(镇)、村的传输通道,使工程资源畅通无阻地传送到基层。

要高度重视资源预装工作。各地在建设县级支中心和乡、村基层服务点时,要将适合本地需要的工程资源预装到存储系统中,使其在建成之时就拥有一定数量的数字资源,为开展服务创造条件。

五、组织技术研发,不断提高工程技术水平

要对工程发展影响重大的前沿性技术问题开展技术研发,突破技术瓶颈,创新技术服务方式,用先进的技术支撑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要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组织技术攻关。

要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研发:一是资源共享平台的研发,实现数字资源的无缝链接、跨库检索;二是多网融合,积极探索利用电视网、卫星网的广播式传输优势,结合互联网的互动性优势,实现通用资源广播、个性化资源按需分配的多网融合模式;三是分布式存储技术,将分布在各地的存储载体通过网络整合起来,实现统一的调度和管理;四是文化网格技术,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实现文化资源的传播、存储与服务;五是分布式流媒体播放技术,采用更为先进的流媒体播放技术,通过遍布全国的文化共享工程网络,实现视频节目的清晰、流畅播放;六是远程管理技术,通过远程管理方式,协助县级支中心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六、进一步完善共享机制

国家中心要与国家图书馆进一步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技术平台、资源共享、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国家中心要通过数字图书馆联席会议平台,进一步开展与有关单位的合作,拓展工程的服务面。

进一步加强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与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的合作,完善合作共建机制。各地要认真总结合作共建的经验,建立起与两个远程教育工程合作的长效机制,确保资源的及时提供、服务的有效开展、人员队伍的有力保障。各地还要进一步开展与教育、信息产业、科技等部门的合作共建、资源共享工作。

要不断探索、拓展通过国家公益性网络开展公益性服务的渠道,积极推进辽宁省通过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七、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

要坚持培训先行原则,继续分级、分类开展培训。要以基层为重点,积极做好县、乡、村三级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工程发展需要的、稳定的基层工作队伍。

文化共享工程培训工作由国家中心统一指导,各地分级负责实施。国家中心负责编制、修订培训教材和培训师资。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负责制定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鉴于目前县级支中心工作人员培训尤为急需,自20094月开始,由国家中心指导各省(区、市)分期举办县级支中心人员培训班,国家中心将在师资及经费上给予支持,各地要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每个县级支中心参训人员不少于3人。

要通过集中面授、网络教学、卫星播放、光盘课件等方式加大基层服务人员的培训,使其在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同时,掌握图书馆业务知识和技能。要借鉴吉林省依托高校开展合作共建培训人才的经验,发挥高校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通过各种培训形式开展培训。要与有关部门协调,积极发挥大学生志愿者在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中的作用。鼓励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结对子,为西部地区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八、加强组织策划,改善基层服务

文化共享工程国家中心、各省级分中心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门组织资源,专题策划、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集中宣传、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各项事业取得的成就。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文化、教育、科技系统资源共享、服务基层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文化共享工程进校园、进科研院所,主动为教育、科研单位做好服务。要结合应对金融危机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建设专题资源,推动文化共享工程进企业,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要结合重大节庆活动、民俗活动等,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知识讲座、技能培训和咨询,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他们的致富能力,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求知识、求富裕、求健康的需要。

九、进一步提高文化共享工程的管理水平

要强化管理,提高工程设备采购的效率和质量。各地要认真总结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经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招投标工作效率,不能擅自改变招投标方式。要严防设备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如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

要将文化共享工程纳入有关考核评估体系中。文化部将进一步加大文化共享工程在第四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中的比重,并会同有关部门,在评选、复查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县)时,建立文化共享工程不达标一票否决机制。各地要按照要求,建立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基层服务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监督考核。

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工程服务、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共享工程对未成年人服务的管理,为未成年人利用文化共享工程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责成专人负责,将各地工程进展情况、有关统计数据及时报送文化部和国家中心。

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在广大基层群众中宣传共享工程、普及工程相关知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工程的服务内容和方式,进一步提高工程的社会效益。

特此通知。

 

                                            文化部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