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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图书馆关于图书借阅逾期处理的规定


发布:2017-11-09   作者:   查看: 4666

为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繁荣发展,全面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河南省图书馆将推出借阅服务新举措,自20171113日起,免收图书借阅逾期费,同时建立读者诚信体系。现就借阅逾期处理规定如下:

1、图书逾期1-7天,该借书证停借1天;图书逾期8-30天,该借书证停借7天;图书逾期30天以上,按照实际逾期天数停借。

2、借书证停借期内,不得办理办证、退证等手续。

3、我馆已加入社会征信体系,恶意长期占用文献资源者,将记入个人征信记录。

4、河南省图书馆将在每年年末选出诚信借阅、信誉良好的读者给予奖励。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图书馆所有。

     河南省图书馆面向全社会提供公益、均等、便利的公共文化服务,知识与作为知识载体的图书属于每一位公众,当借阅者借书逾期后,实际上便占据了他人平等享受知识的权利。当读者通过公共图书馆免费借阅图书时,也应同时承担爱护书籍、按时归还的基本义务。

做诚信读者,豫图与您携手共建读者诚信体系。深化优质服务理念,开启服务新举措,推动社会文明发展,豫图,陪伴您更好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