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古籍普查概况
发布:2010-11-10 作者: 查看: 12242
2007年8月1日,文化部下发“关于印发《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通知包括四个附件:1. 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方案,2. 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方案,3.《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暂行办法,4.“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自通知下发后,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已评审并公布两批。
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271个单位和个人的5600多种古籍申 报,2008年3月1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入选209个单位和个人的2392部古籍。其中汉文古籍2282部,民族文字古籍110 部。民族文字古籍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2008年12月,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工作启动,共有436 个单位和个人的12000余部古籍申报。2009年6月9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入选280个单位和个人的4478部古籍。其中 汉文古籍4211部,民族文字古籍266部,民族文字古籍增加了新文种——布依文,其他文字古籍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