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时间:2026年9月20日
讲座地点:河南省图书馆嵩山路馆区 学术报告厅
讲座主题:礼赞丰收——从千年乡土制度到新时代乡村振兴
主讲嘉宾:魏婷婷,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行政管理系副主任、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主要内容:金秋送爽,礼赞耕耘。岁岁五谷丰登,根植于中国千年乡土治理的积淀与革新。本次讲座立足中国农民“丰收节”,致敬农人、赋能乡村的时代内涵,梳理我国乡村治理的千年演进脉络。讲座回溯古代“乡官制”“保甲制”“职役制”的迭代,解读“皇权不下县”的乡土模式,剖析民国时期地方自治的实践困境。重点梳理新中国成立后的乡村治理变革,历经基层政权重建、农业合作化,到改革开放“乡政村治”、新农村建设,迈向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河南粮食大省的现实发展现状,剖析制度迭代与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内在关联,读懂丰收背后的治理力量,感受我国“三农”事业蓬勃向上的时代生机。
第一部分: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
传统社会以农业为根基,“乡里制度”是古代乡村治理的核心,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是“乡官制”阶段(夏商周至隋代)。西周实行“乡遂制”,区分国人居住的“六乡”和野人劳作的“六遂”,设置完备乡官,户籍管理与军事编制合二为一。春秋战国郡县制兴起,乡下沉为县下基层单元。秦汉确立乡、亭、里体系,乡官由县级任命,基层兼具行政职能与半自治色彩。魏晋南北朝出现民间聚落“村坞”。这一时期乡官享有俸禄,乡村社会拥有较高自治空间。
第二是制度转型阶段(隋唐至两宋)。隋朝不断削弱乡官权力。唐朝正式将“村”纳入官方管理,里正主管乡里全部事务。唐中后期推行“差科簿制度”,按照贫富轮派差役,乡官开始向职役转变。北宋王安石变法推行“保甲制”,完成从“乡里制”向“保甲制”“乡官制”向“职役制”的重大转折。职役本质是无偿徭役,官府不再发放俸禄,征调民户承担基层各类差事。
第三是“职役制”阶段(宋至清代)。“保甲制”以户为单位,实行联保连坐,重在强化治安管控,国家对乡村的渗透持续加强。乡官彻底变为强制服役的职役。元朝设立村社劝课农桑;明朝前期实行“里甲制”,后期保甲盛行;清代推行“摊丁入亩”后,“里甲制”瓦解,保甲包揽赋税、治安、救灾等全部基层事务。古代治理呈现“皇权不下县”的特征,正式官僚止于县,依靠乡里组织、宗族、乡绅构建“双轨政治”,国家权力与地方绅权、族权互补博弈,共同维系乡村运行。
第二部分:民国时期的农村公共管理
民国时期,乡村治理在地方自治与国家权力扩张之间挣扎。清末新政开启地方自治尝试,但缺乏社会根基,反而助长地方豪强势力。南京国民政府先推行地方自治,受战争影响转而实施“新县制”,重建保甲体系。由此形成“乡村经纪人体制”,国家依靠地方代理人汲取资源,却无力约束其盘剥民众,造成国家政权内卷化,自治改革最终失败。
第三部分:改革开放前、后的农村公共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彻底废除保甲旧制,开展划乡建政与土地改革,摧毁旧乡村权力结构,将国家力量延伸至村庄内部;随后开展农业合作化,推动乡村向集体治理转型。
改革开放之后,农村治理历经三次模式变迁。第一是乡政村治,实行政社分开,乡镇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村委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实行民主自治,但农民税费负担较重,“三农”问题凸显。第二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国家由从农村“索取”转为“反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乡村,但是城镇化带来“空心村”、产业滞后等新难题。第三是乡村振兴阶段,面对农村要素外流、乡村凋敝的现实,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要求升级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坚持国家战略引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五位一体建设,牢牢把握农民主体地位,分阶段推进,最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纵观千年历史,我国乡村治理从古代半自治的乡里保甲体系,经过民国的探索失败,新中国打碎旧制度重建基层秩序,再到改革开放不断迭代更新。历史上乡村治理的经验教训启示我们:有效的乡村治理是粮食丰收、乡村发展的根基,新时代乡村振兴,正是在传承历史治理智慧基础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国家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