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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第一期“豫图讲堂”内容回顾
河南省图书馆
2025/12/23
来源:

讲座时间:2025年11月2日

讲座地点:河南省图书馆嵩山路馆区 学术报告厅

讲座主题:守护青春,法育未来——青少年成长的困境与护航之路

主讲嘉宾:付广芬,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主任法医师。

主要内容:青春,是一场充满探索与挑战的旅程。在成长的道路上,如何为青少年筑牢心灵的“堤坝”,帮助他们避开歧途的“暗礁”,是家庭、学校与社会共同关切的课题。本场讲座不局限于法条与案例解读,而是从一位资深法官的温情视角出发,深入探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迷茫、冲动与社交困境。解读“问题行为”背后的深层信号——家庭的沟通缺失、情感的无所依归、法律意识的淡薄,并探寻如何通过理解、引导与正向激励,将成长的“危机”转化为教育的“契机”。为孩子们的青春旅程点亮一盏护航的“灯”,赋予他们走向光明未来的智慧与力量。

第一部分:认识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指不满18周岁公民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法且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其刑事责任年龄有明确划分:12至14周岁实施特定严重暴力犯罪经最高检核准追诉需担责;14至16周岁对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类重罪承担责任;16周岁则对所有犯罪行为负完全刑事责任。常见犯罪类型主要包括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五类,且多存在共同犯罪情形,所有参与者需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从犯罪现状来看,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整体呈上升态势但增幅放缓等显著特点,2020至2024年年均增长21.5%,2024年受理审查起诉10.15万人,同比增长4.3%。类型集中在以下五类,包括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占比达70%,16至18周岁为主要犯罪群体,占2024年起诉人数的87.3%,低龄犯罪人数持续增加,同时还出现团伙化、盗窃动机从“生活所迫”转向“挥霍浪费”、犯罪方式多样化等新动向。

第二部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剖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自身层面,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生理发育不成熟,情绪波动大、判断力和自制力较弱,且心智未健全,容易受虚荣心、好逸恶劳、侥幸等不良心理驱使;家庭层面,监护缺失、不力或教育方式不当问题突出,48%的未成年犯在脱离家庭状态后作案,家长“不会管、不敢管、管不了”的现象普遍存在;学校层面,部分学校重智育轻德育,法治教育边缘化,对“问题学生”缺乏耐心引导,甚至劝退导致其事实辍学,同时校园欺凌防治不力;社会层面,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监管存在盲区,网络不良信息持续诱导犯罪,且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分级干预机制和社会支持体系不够完善。

第三部分: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并非突然发生,往往从不良行为逐步升级,因此需警惕两类前兆行为:一是不良行为,包括吸烟饮酒、旷课逃学、夜不归宿、沉迷不良网络信息等九类,长期放任易演变为犯罪“温床”;二是严重不良行为,包括结伙斗殴、携带管制器具、故意伤害他人、盗窃等九类,已具备违法性,与犯罪仅一步之遥。同时,要厘清未成年人常见的犯罪误区,比如抢劫少量财物也构成抢劫,望风等辅助行为属于共同犯罪,打架过头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涉毒“跑腿”属于犯罪,窝藏犯罪分子需担责等。

在重点行为预防方面,针对校园霸凌,要做到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旁观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求助;针对“两卡”犯罪,需妥善保管电话卡、银行卡等个人账户载体,不买卖、出租、出借,警惕成为犯罪工具人;针对电信诈骗,要牢记“不轻信、不泄露、不沉默、不转账、不沉迷”五原则,重点防范免费福利诱导、游戏相关诈骗、冒充身份诈骗等常见骗局。

司法力量在预防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分级干预与矫治,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督促监护令等方式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履行保护职责。同时,开展“法治进校园”、新媒体普法等活动,创新模拟少年法庭等制度,加强与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保护合力。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关乎个体命运的转折,更牵动着家庭幸福与社会安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既是守护每一颗年轻心灵的成长底线,也是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从家庭引导到学校教育,从社会关爱到制度保障,唯有多方合力、精准施策,才能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澄澈的法治天空,让青春在正确的轨道上向阳生长。